一、本會「113年度點亮微光募款計劃」勸募活動(經衛生福利部衛部救字第1121364356號函許可)預定勸募金額原為新台幣400萬元整,原定財物使用時間至113年12月31日。
二、經本會113年4月18日第4屆第5次臨時理事會決議,向衛福部申請計畫異動,衛福部於113年5月15日衛部救字第1131361716號函同意調整預定勸募金額及各項經費概算,募得款使用用途新增「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」及「家庭支持服務」,並延長財物使用時間至114年12月31日。
三、依「公益勸募許可辦法」第6條規定,若捐款人對本次變更有異議可於113年6月20日前提出。連絡電話:02-2713-7313,電子信箱:service@2999ember.org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