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度點亮微光募款計劃
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變更

微光_111年度點亮微光募款計劃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變更公告-1110308附來函版.pdf

一、本會「111年度點亮微光募款計劃」勸募活動(經衛生福利部衛部救字第1111362785號函許可)於111年9月19日至111年12月31日募款活動財物使用期間屆滿後,尚有賸餘財物金額共計新台幣96,135元。

二、經本會112年1月17日第4屆第3次理事會決議,向衛福部申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變更,衛福部於112年3月1日衛部救字第1121360835號函同意變更使用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。

三、依「公益勸募許可辦法」第6條規定,若捐款人對本次變更有異議可於112年4月8日前提出。連絡電話:02-2713-7313,電子信箱:service@2999ember.org.tw